系统查分方法:
学生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流程管理->表格材料打印->导出成绩评定册
特别提醒:
1、只有指导、评阅、答辩三项成绩均大于等于60分方可获得总评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学生申请第二次答辩(复议)需提交附件1《计算机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复议)申请表》和电子版论文,并于5月26日16:30前提交到教务办(120570473@QQ.COM),5月27日学院处理复议申请并公布学生名单及具体安排。
2、按照学校要求,答辩后对毕业设计(论文)定稿进行最终检测,如果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总评成绩降一档,如果等第降为“不及格”,则推迟毕业,责令修改或重做;如果文字复制比大于50%,则不予毕业。上传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学生登录->特殊情况处理->论文定稿修改申请)截止日期:5月28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