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一)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二)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三)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批报权限
病假和事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周,由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公假一天以内由学院分团委书记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者须由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
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两周内完成补办手续,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如家中有事,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班主任说明情况,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事假一次扣综合测评出勤分0.1分。
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分团委书记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四条 请假程序
请假需由学生本人在企业微信填写请假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经班主任批准后,请假单交由副班长保存并报告有关任课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六条 学生在学期中间不得出境探亲(个别因直系亲属发生事故者除外)。利用寒暑假出境探亲的,应在假期结束时返校,逾期按旷课论处。旷课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已交费用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予以退还。
第七条 学生日常考勤由各班副班长负责。副班长每周一将上一周考勤表及时上报学院学生会权益部部。辅导员每周将考勤表汇总后向各班主任反馈,并留存备查。
第八条 本制度从二○二五年二月十六日起试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2月